甘肅衛生職業學院2021年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警示教育案例(七)
發布時間:2021-12-22 | 點擊數:244
案例七
浙江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蔣肖波違規接受宴請問題。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間,蔣肖波多次接受合作單位有關人員宴請,出入高檔娛樂場所,并接受有償陪侍;在2017年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》中,蔣肖波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在2018年4月份組織函詢時,蔣肖波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。2018年6月,蔣肖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被免去繼續教育學院黨總支副書記、委員職務。
警示教育
1.違反有關規定取得、持有、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、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、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,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,情節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。--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93條
2.在組織進行談話、函詢時,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;情節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。--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73條
3.廉潔修身,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。--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》第7條
4.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,領導干部應當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及時報告個人及家庭重大情況,事先請示報告離開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。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抽查核實。對故意虛報瞞報個人重大事項、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,一律嚴肅查處。--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》第24條